水浒人物点评400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6 11:33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26
鲁智深
吾于水浒好汉,独深慕鲁师兄之为人。是人风清月朗,赤子情怀;古道热肠,菩萨肝
胆。心无尘芥,赤洒洒,净裸裸,宗下所谓上上根器矣。鲁师兄实百八人中之最上乘,
若李铁牛,若武二者,犬豚耳。
李逵
李铁牛粗看亦颇类吾鲁师兄,究其实则大有上下之分。譬之以酒,鲁师兄则茅台国酒,
李铁牛则兑水之工业酒精也。杀小衙内一节犹令人痛恶此汉,以新名词方之,心理*
也。
裴宣
以铁面孔目之名身处盗籔,张恨水先生尝以为讽刺,其实不然。越是强盗,越要高举
“纪律”“法制”“道德”“廉耻”之大旗,此万世不移之真理,若能知而行之,用诸
政坛、商场乃至处世,自见其妙。
宋清
以碌碌*之宋清而得跻身梁山好汉,自全由其好兄弟之提携。然宋清有自知之明,不
上山揽权,宋江有知人之智,不任人唯亲,则此二人又远胜洪天王等辈矣。
周通
水浒好汉中第一风流有趣之人,桃花村一案深有风致。燕青虽有浪子之名,惜无此韵
事。
施恩
施恩于武二,唯有利用二字,此人行径为人,观其名字即知,盖施恩者,必图报也。
宋江
宋黑子若入三国,即为刘皇叔,若入红楼,则是宝钗薛姨妈之辈,若入笑傲江湖,活脱
一岳不群矣。
卢俊义
俗云*上梁山,其实泰半非为所谓黑暗社会所*,而是为宋黑、吴用之圈套计谋所*
也,如卢员外、朱仝、雷横、秦明等辈。深可叹息。
武大
知堂翁云,读水浒深恶武大为人,吾亦然,二字谥之,曰蠢俗。
潘金莲
武大嫂固有令人怜悯之处,然毒杀亲夫毕竟最不容诛。新文艺家好做翻案文章,每以其
为追求自由之象征,呜呼,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又,水浒中三个淫
妇,各有可爱之处,而反观顾大娘、孙二娘等,直如女装之男子也。难怪世人多乐于牡
丹花下死,一笑。
高衙内
观水浒全书,高衙内并无太大恶行。既未当官抢权,也不经商捞钱,不卖军火不走私,
只是一游手好闲傻公子耳,于林冲一案虽罪不可逃,然亦多半由陆谦等撺弄。比诸当今
权门子弟,红朝太子,高衙内可称贤人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27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所淹没,这种*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回答者:丶KiSs丨小宝 - 初入江湖 二级 1-3 09:03
鲁智深
吾于水浒好汉,独深慕鲁师兄之为人。是人风清月朗,赤子情怀;古道热肠,菩萨肝
胆。心无尘芥,赤洒洒,净裸裸,宗下所谓上上根器矣。鲁师兄实百八人中之最上乘,
若李铁牛,若武二者,犬豚耳。
李逵
李铁牛粗看亦颇类吾鲁师兄,究其实则大有上下之分。譬之以酒,鲁师兄则茅台国酒,
李铁牛则兑水之工业酒精也。杀小衙内一节犹令人痛恶此汉,以新名词方之,心理*
也。
裴宣
以铁面孔目之名身处盗籔,张恨水先生尝以为讽刺,其实不然。越是强盗,越要高举
“纪律”“法制”“道德”“廉耻”之大旗,此万世不移之真理,若能知而行之,用诸
政坛、商场乃至处世,自见其妙。
宋清
以碌碌*之宋清而得跻身梁山好汉,自全由其好兄弟之提携。然宋清有自知之明,不
上山揽权,宋江有知人之智,不任人唯亲,则此二人又远胜洪天王等辈矣。
周通
水浒好汉中第一风流有趣之人,桃花村一案深有风致。燕青虽有浪子之名,惜无此韵
事。
施恩
施恩于武二,唯有利用二字,此人行径为人,观其名字即知,盖施恩者,必图报也。
宋江
宋黑子若入三国,即为刘皇叔,若入红楼,则是宝钗薛姨妈之辈,若入笑傲江湖,活脱
一岳不群矣。
卢俊义
俗云*上梁山,其实泰半非为所谓黑暗社会所*,而是为宋黑、吴用之圈套计谋所*
也,如卢员外、朱仝、雷横、秦明等辈。深可叹息。
武大
知堂翁云,读水浒深恶武大为人,吾亦然,二字谥之,曰蠢俗。
潘金莲
武大嫂固有令人怜悯之处,然毒杀亲夫毕竟最不容诛。新文艺家好做翻案文章,每以其
为追求自由之象征,呜呼,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又,水浒中三个淫
妇,各有可爱之处,而反观顾大娘、孙二娘等,直如女装之男子也。难怪世人多乐于牡
丹花下死,一笑。
高衙内
观水浒全书,高衙内并无太大恶行。既未当官抢权,也不经商捞钱,不卖军火不走私,
只是一游手好闲傻公子耳,于林冲一案虽罪不可逃,然亦多半由陆谦等撺弄。比诸当今
权门子弟,红朝太子,高衙内可称贤人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27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刀笔小吏。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上梁山。后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
天雄星豹子头林冲
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第二。早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棒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智深原名鲁达,是经略的提辖,因为见郑屠欺侮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被官府追捕,逃到五台山削发为僧,改名鲁智深。鲁智深忍受不住佛门清规,醉打山门,毁坏金身,被长老派往东京相国寺,看守菜园,因将偷菜的泼皮踢进了粪池,倒拔垂杨柳,威名远扬。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高俅派人捉拿鲁智深,鲁智深在二龙山落草。后投奔水泊梁山,做了步兵头领。宋江攻打方腊,鲁智深一杖打翻了方腊。后在杭州六合寺圆寂而死。
李逵
直而无礼则绞
李逵的耿直一直为人所称道,但在梁山好汉中,耿直并非他独有,鲁智深难道不耿直?武松难道不耿直?但为什么李逵的耿直那么招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的耿直很纯粹,没有半点矫饰的成分,但是往往带有暴力的成分(但愿人们不是因此而喜欢他),最典型的几个地方,一是在菊花宴上,宋江又提招安把李逵给惹恼了,他“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跌做粉碎。”宋江要杀他,他“道:‘你怕我敢挣扎?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第七十一回)李逵尽管独服宋江,但他也偶尔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他反对招安便发作起来,也不管宋江爱不爱听,但是他又毫无修养,因此才会打打闹闹,同样是反招安,武松就只提意见不动手。第二个地方是李逵误信人言,以为宋江强抢民女,他也不问青红皂白,抡了大斧砍倒“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抢上堂来,迳奔宋江。”(第七十三回)把宋江给狠狠地骂了一顿,要不是众人拦住,宋江恐怕早被砍了。李逵的耿介于此确确大放异彩。但是,前文已经说过,他的耿直中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从而也常常因此成了别人灾难的根源。在四柳村捉鬼时,发现主人的女儿与人*(倘以现代眼光看是自由恋爱),便将两人都杀死,致使主人悲恸欲绝,李逵居然还有脸要人家谢他!(第七十三回)李逵的耿直还表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也愿意承认,他骂宋江骂错了,就去负荆请罪。(第七十三回)
耿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也得有个度,倘若把耿介当成粗鲁的借口,那要这耿介又有何用?所以,孔子说:“直而无礼则绞。”没有最起码的修养,耿介只会把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耿介对李逵来说,实在是一件宁可其无的东西,当然,李逵若连耿介都没有的话,那他也就没什么可取的东西了。第七十三回有首诗夸李逵:“梁山泊里无奸佞,忠义堂前有诤臣。留得李逵双斧在,世间直气尚能伸。”作者把李逵的耿直上纲上线到如此高度,是很可笑的,甚至是扯淡,人们往往把李逵在第七十四回闹公堂的故事当笑话来看,李逵让人扮成打官司的,然后自己来断案,他是怎么断案的呢,他说:“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在这里,李逵完全是一个颠倒黑白的人,连最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了,他崇尚的除了他的拳头和斧头,还有什么?以我之见,若由旋风抡双斧,人间曲直鬼画符。
“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人生至乐唯人死!
李逵一出场便以遇赦的杀人犯身份登台亮相,宋江与戴宗在江州的酒楼上喝酒,李逵来了,戴宗向宋江介绍说:“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一个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贯是沂州沂水县百丈村人氏。本身一个异名,唤做黑旋风李逵。他乡中都叫他做李铁牛。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还乡。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现今在此牢里勾当。”(第三十八回)戴宗并没有介绍李逵杀人的原因,但是,以李逵的性格论,其争强斗狠杀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历代批评家对这段叙述的评论都很少,没有从这段文字里点出他一个泼皮的本质,更没有指出李逵杀人问题,可见他们的糊涂。
宋江给了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嗜赌如命,拿了就去赌,结果输了个精光,平时他的赌德不错,输了便输了,可这回耍起无赖,硬要取回,又引得一场打架。
李逵为了对宋江表示好意,去江边讨鱼,但他不是好好的要,而是大声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尾与我。”(第三十八回)渔民们告诉他,得等到渔牙主人来了才可以,但是李逵性急,不给便自己去抢,结果胡七八搞,把他们的鱼全给放跑了,双方因此打起架来,这时张顺(即渔牙主人)赶来,两人又打起来。最后,李逵经不起激将,被张顺诱到水里喝了一肚子水。打完架以后,他们接着喝酒,这时卖唱的宋玉莲来卖唱,李逵因被搅了豪情,“李逵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那女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第三十八回)说良心话,李逵确实没想打她,但动了手,也是真的,没有冤枉他。《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饭店里吃饭,李逵拍桌子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就要打他,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那老人又要被李逵打死。第六十七回,李逵想立功,暗中出走,路经韩伯龙的饭店,吃了饭不给钱,被韩伯龙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从这些地方看李逵,他不是流氓是什么?不对,他不是流氓,他是强盗!他跟那个被杨志一刀砍了的牛二又有什么大的区别?有区别,李逵的小名叫铁牛,牛二跟他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豆腐牛二见了铁牛二还岂不是要叫爷爷?当然,倘若牛二被宋江带去调教调教,虽然不见得会有李逵的武艺,但做一个好汉恐怕还是够格的。实际上,这些流氓习气几乎是所有强盗身上都有的,他们动不动杀人跟这种无赖气有着最紧密的关联。
李逵从来没把杀人当回事儿,无论从他说的还是做的都可以看得出来。戴宗埋怨他因为抢鱼而跟别人打架,李逵却说:“你怕我连累你,我自打死了一个,我自去承当。”(第三十八回)他根本没把人的生命放在眼里,甚至所谓的承当也是一句谎言,否则,当年打死了人,为何又要逃跑?根本就不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李逵为柴进出头,打死殷天锡,李逵说:“我便走了,须连累你。”(第五十二回)柴进告他自己有办法,于是李逵就走了。由此也可见得李逵并非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好汉!殷天锡是个恶霸,可是李逵又能好到哪里去?
如果说李逵打死殷天锡是因为他行事卤莽,况且,殷天锡也是罪有应得,那么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所作所为就完全是一个强盗的行径。书中写道:“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第四十回)晁盖喊他他也不听,“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第四十回)又说大家跟着李逵,“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第四十回)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四十回)李逵这时的杀人纯粹就是以此为乐。如果说前面杀人还是为了救宋江,情有可原,那么,到这里,宋江早已救走,无须再杀人,尤其不能再杀无辜的百姓。而且,晁盖也在阻止他,显然,劫法场的好汉里,就这李逵嗜杀无度。尤其可恨的是,他根本不听劝阻,依然,我杀我的,你说你的。李逵的嗜血病不仅仅在这个地方发作,在梁山好汉第三次打祝家庄时,李逵更是不放过杀人的好机会。李逵到宋江面前请功:“祝龙是兄弟杀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厮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杀得干干净净,兄弟特来请功。”他又说:“我砍得手顺,望扈家庄赶去,……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第五十回)宋江埋怨他杀戮过分,问他抓了几个活的,李逵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第五十回)宋江因此而抹去了他的功劳,可是,“黑旋风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第五十回)由此可见,李逵之杀人与争取功劳无关,只是跟他的心态有关,对于他来讲,别人的命就不是命,只要是人,他就有杀的兴趣,杀人是他最大的人生乐趣,只要有人可杀,不管男女老少,他都欢迎,他都不会天良发现,下不了手,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扈成以外,被他全部杀光,这里面当然包括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其嗜血成性已到何等地步!梁山好汉中除了他以外,还有谁这样嗜血如命?
《水浒传》中,还专门有个地方展现李逵杀儿童也照样不眨眼。宋江为了*迫朱仝上山,派吴用、李逵下山,为此,李逵将朱仝看护的知府的儿子杀了,而且还是残杀!气得朱仝要跟李逵拼命,李逵没办法只好在柴进庄里呆着(第五十一回),这孩子才四岁,天真烂漫,尽管李逵是奉命而为,可是杀人不正好对他的胃口吗?所以,即便是面对没齿幼儿,他也照样下得了手!余象斗评论说:“李逵只因要朱仝上山,将一六岁儿子谋杀性命,观道此处有哀悲,惜夫!为一雄士苦一幼儿,李逵铁心,鹤泪猿悲。”(余先生此评稍有失误,一则李逵杀幼,主罪在宋江,这在第五十一回有柴进的解释为证,当然,李逵虽只是一无头脑之工具耳,但他杀幼的罪责是铁定的;二则孩子年当四岁,而非六岁)可是,其他的评论家要么不置一词,而显其冷漠,要么索性直夸李逵而贬朱仝,例如,李卓吾评论朱仝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杀扈家时,居然批一“佛”字!真是一群黑白颠倒,全无心肝的家伙!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这些批评家的影响力恰恰说明了,他们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代表了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的观念,这才是最可怕之处。而象余象斗这样的批评家反而少有人知,真是可悲之极。
李逵不但杀人极有兴致,而且心情好的话,他还有虐杀的兴趣。不但有虐杀的兴趣,还有吃人肉的兴趣!他杀四岁儿童是虐杀——孩子的头被劈成两半(第五十一回);杀了李鬼后,割他腿肉下饭;(第四十三回);捉奸时将两个人杀死,砍做十来段;(第七十三回)宋江捉了黄文炳,要将他凌迟处死,是李逵自告奋勇动的手,书中写道:“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捡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第四十一回)李逵之虐杀兴致于此可见一斑!黄文炳哪怕再坏,难道他连速死的愿望都不该得到满足吗?这帮嗜血匪徒,何以惨酷至此?他们哪里还有半点人的气味?
李逵为什么嗜血[2]
李逵嗜血,这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人类自有历史以来,有关自相残杀的记载可谓史不绝书。我在上文讲到李逵杀人时有一种我们常常会忽视的心理状态,就是他的兴奋,他在杀人时的兴奋甚至常常达到迷狂的地步,这种迷狂因此成为许多心理学家们研究的课题。
奥地利著名动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写过一本书《攻击与人性》,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进行了深刻地研究,他认为攻击行为就象其他行为一样是人的本能,在自然情况下,它也和其他本能一样对个体和种族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他还认为,虽然人类的攻击冲动时常造成毁灭性的后果,但是其他本能在比较不富戏剧化的方式下,也会造成相同的后果。如果说洛伦兹的看法代表了古往今来许多人的观点,恐怕并不为过。古今中外,谈论人性善恶的文献卷帙浩繁,尤其性恶论者有更大的市场。但是,性善还是性恶这个问题过于深广,本文不打算过多涉及,(有兴趣者可以参考我的另一篇文章《论人性是所有权制度的法哲学基础》)我在本文里主要是想讨论李逵杀人时这种迷狂状态的根源。
我们常常会在小说或文章中见到有所谓“杀得性起”之说,这跟李逵所谓的“砍得手顺”是一回事,也就是杀人杀出乐趣来了,那么,这种*的乐趣作为人——能够思考的人来讲,怎么得以产生的?
西班牙有一个叫卡兰达的小镇,每年都要举行一个仪式。在每年的一个固定日期,全镇的男人就聚集到镇中心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或大或小的鼓。到了正中午的时候,他们开始击鼓,一直击到二十四小时以后才停止。击鼓开始后不久,他们就进入一种迷狂的状态,在击鼓的过程中,他们就象被催眠了一样,二十四小时以后停止的时候,许多鼓都已经被击破,击鼓的鼓手们手也都肿了,最特殊的是,参加者的面部都显示出一种狂恨的神情。显然,这种击鼓仪式表达了强烈的破坏欲。在刚开始击鼓的时候,鼓的节奏促成了鼓手们的催眠状态,但是,后来,鼓手们的神智就完全被击鼓的*所淹没,这种*支撑了他们整整二十四小时不停息的击鼓仪式,否则,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睡,还要运动,人就会极度疲乏。
李逵在许多情况下的杀人,就跟这些卡兰达人一样,在杀人过程中,他的整个身心已经完全被这种狂恨所占据,他已经被杀人的快感催眠,就象那些患了夜游症的病人一样,自己在所作所为的全过程中,几乎丧失了全部记忆,他已经不是他,他只是一台杀人机器,他的大脑除了指挥他杀人之外,已经不能指挥他干别的事情。所以,他救宋江后杀人,才会听不见晁盖喊他,杀扈三娘一家时也自称“砍得手顺”,见了谁都不管三七二十一砍了再说。
李逵之所以喜欢杀人,喜欢打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生活空虚,他喜欢喝酒、*,这是他生活的主要内容,他在江州做了戴宗的跟班,以此谋生,平时在牢里,也经常打架,戴宗说他:“在江州牢里,但吃醉了时,却不奈何罪人,只要打一般强的牢子。我也被他连累得苦。专一路见不平,好打强汉,以此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第三十八回)说起来好象李逵是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但仔细分析这段话以及李逵在全书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会发现,一是戴宗此说过于溢美,不符合事实;二是如果江州满城人都怕他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骂人似家常便饭的家伙,当时宋玉莲和她母亲听说刚才动手的是黑旋风,就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否则,大家就应该尊敬他而不是怕他。由此可见,李逵是个当地人见人怕的流氓,跟那泼皮牛二没什么太大区别。这种人的日常生活都是极度无聊,每天除了*喝酒打架,就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了,所以李逵的哥哥见了李逵就很讨厌他,说实在的,我家若出了这么一个兄弟,我除了讨厌,又能怎样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28
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能让常人记住的,应该不超过三十人。真正家喻户晓的人物,比如武松、林冲、鲁智深、燕青之流,也就十个左右,因为他们都是施大爷呕心沥血着力刻画的英雄人物。仅以武二郎为例,一个人就占了整整十回的篇幅!施大爷对他的厚爱,纵观全书人物,无出其右。
在这些影响深远的代表人物里面,绝大多数属于高层领导阶级——天罡星群体,而占据三分之二名额的中层领导干部——地煞星群体,则星光暗淡的多。你能一口报出孟康的外号吗?你知道陶宗旺的特长吗?恐怕不能吧?
地煞星群体里面,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个人认为只有五人:母夜叉孙二娘、菜园子张青、矮脚虎王英、一丈青扈三娘以及鼓上蚤时迁。这五人里面,排名最高的是矮脚虎王英,列第58位;其次是其妻一丈青,列第59位。而另外三人则排名相当靠后:张青102位、孙二娘103位、时迁107位。
《水浒》里面的三对夫妻组合,丈夫通通比妻子排名正好多一位(施大爷男尊女卑)。所以我们看到,女中豪杰一丈青,论武艺,与五虎之一的呼延灼相差无几,比排名48位的欧鹏只高不低,比起自己那一代好色男丈夫,更是相去不可道里计,但是排名却只能屈居其下。张青应该颇为惧内,孙二娘武功不在其父山夜叉孙元之下。而张青这人,甚没出息,剪径专挑老弱病残下手,一时走了眼,竟然去劫孙元这么个又老又单身的客人,结果反被孙元一扁担扫倒。正是“缘分天注定”,这一扁担,老头换到一个上门女婿,也不知是赚了还是亏了。
这三对婚姻,以后详述。今天专门讲讲时迁这个神偷的故事。
时迁,祖籍高唐州人士,流落江湖到蓟州,整天做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从现代武侠小说范畴来说,时迁的武功主要体现在轻功方面,而外家功夫,则略有欠缺。
时迁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对于信奉“蛮力打江山”的水浒世界,时迁无疑是自卑的。如小说第46回“病关索大闹翠屏山,拼命三火烧祝家庄”,杨雄石秀杀了潘巧云和使女迎儿,无处可遁,只好相约上梁山。这时候,正在翠屏山盗墓的时迁现身了:
当时杨雄便问时迁:“你如何在这里?”时迁道:“节级哥哥听禀:小人近日没甚道路,在这山里掘些古坟,觅两分东西。因见哥哥在此行事,不敢出来冲撞。听说去投梁山泊入伙,小人如今在此,只做得些偷鸡盗狗的勾当,几时是了?跟随得二位哥哥上山去,却不好?未知尊意肯带挈小人否?”
从时迁的谦卑言谈举止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时迁的潜意识:
1,时迁对于杀人案件,虽然不害怕,但是也不想搅这趟浑水。
2,相比之强盗,小偷好像地位更加低下。
3,小偷小摸永远难以发家致富,只有投奔大的集团公司,才有明媚的明天。
所以说,时迁的人生最高理想是加入如日中天的梁山强盗股份有限公司,好比一个应届专科自费生,能够得到世界五百强公司的垂青,自然浑身来劲。
由此而来,杨石时三人便踏上了漫漫征程。三人一路前行,来到一个叫独龙岗祝家庄的地方,三人在客栈打尖,在有酒没肉的情况下,与其说时迁贪图口腹之娱,倒不如说他开始展示自己的“才艺表演”。
时迁对杨石二人是很巴结的,小说里面不仅写他主动为二人倒水洗脸洗手、倒酒执杯,而且还趁店小二不注意,将唯一的一只报晓大公鸡宰而烹之,并且得意洋洋地邀功请赏:“煮得熟了,把来与二位哥哥吃。”杨雄石秀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一个说:“你这厮还是贼手贼脚。”一个笑:“还不改本行。”嘴上虽然责怪,下手倒不见缓慢。
其实我一直觉得祝家庄挺冤,祝家庄和梁山没有任何梁子,可谓无怨无仇,即便是个三村联防性质的地方武装组织,也没有主动惹事生非。他的性质,和九纹龙史进的史家庄对抗少华山强人是一样的。
杨雄等人不仅将前来讨个说法的店伙等人一顿胖揍(壮汉都是石秀收拾,时迁仅对店伙动手),更为过分的是:一不做二不休,不如“*彻底”一点,一把火把客栈烧成白地!然后一走了之!让人不禁对这种流氓行径大大不以为然。
但是他们小看了祝家庄的实力!时迁被挠钩拖走,杨石二人求告李应出手无门后,无可奈何,只得上梁山讨救兵。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是一句千古不变的名言。宋江早就想对祝家庄下手了,正愁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正好上天有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放在宋江面前,哪能错过?且看厚黑专家的表演:
宋江劝住(晁盖)道:“不然。哥哥不听这两位贤弟所说,那个鼓上蚤时迁,他原是此等人,以致惹起祝家那厮来?岂是这二位贤弟要玷辱山寨!我也每每听得有人说,祝家庄那厮要和俺山寨对敌了。哥哥权且息怒。即日山寨人马数多,钱粮缺少,非是我等要去寻他,那厮倒来吹毛求疵,因此正好乘势去拿那。若打得此庄,倒有三五年粮食。非是我们生事害他,其实那厮无礼!只是哥哥山寨之主,岂可轻动?小可不才,亲领一支军马,启请几位贤弟们下山去打祝家庄。若不洗荡得那个村坊,誓不还山。一是与山寨报仇不折了锐气;二乃免此小辈被他耻辱;三则得许多粮食,以供山寨之用;四者,就请李应上山入伙。”
宋江的重点当然不是为三人报仇,而是立功劳和抢粮草,至于是否拉拢李应,也是看在李也是独霸一方的大财主身份上。这个肮脏目的,千年以后,也只有美英想吃掉伊拉克这块肥肉,便杜撰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子虚乌有牵强理由才能媲美。
在得到登州派这个“第五纵队”的强援后,梁山大军里应外合,马踏连营,将祝家庄洗劫一空,胜利班师。最开心的莫过于宋江,其次是王英,得到了貌美如花的美娇娘,而时迁,也如愿以偿地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梁山股份公司,可谓皆大欢喜。
宋江能够收留时迁,前身根本没指望他能为山寨做什么贡献,所以只是安排他个酒店接待的不咸不淡职位!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高俅抄袭《三国》中赤壁大战片段,令呼延灼模仿铁锁横江,连环马杀得草寇屁滚尿流,连勇猛无敌的林教头都负伤中箭了!正在宋江一筹莫展之际,上天又给了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铁匠汤隆建议请他姑舅哥哥金*手徐宁来一物降一物!而诱饵便是徐家祖传的宝贝——雁翎圈金甲,相当于桃花岛的镇岛之宝软猬甲一般。
这个光荣的盗窃任务就毫无疑义地落在神偷头上,而时迁从此时开始,展露出他那惊人的传奇经历!我们看到时迁不仅手脚轻敏,而且知道灵活多样地和主人进行迂回包抄!踩点——望风——埋藏——潜伏——换位——吹灯——盗甲——*——出门——交货,一套动作炉火纯青无懈可击!好比《卧虎藏龙》里面的城墙根打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一套动作惊险万分,偏偏又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得不拍案叫绝!
可以说,宋江能够收伏呼延灼等好汉,时迁的功劳可谓不小。而后续的时迁更加让他的智慧发挥到极至:救卢俊义,时迁和一干好汉潜伏进北京城,放火烧翠云楼倒在其次,时迁能够一针见血指出伪装成乞丐的孔明孔亮兄弟“面皮红红白白,不像忍饥挨饿的样子,北京做公的多,倘若看破则误了大事。”可以说,梁山好汉里面,喜欢动脑子的人不多,但时迁算是一个!
攻打曾头市,时迁和顶头上司戴宗前去踩点。戴宗只是讲出个人所共知的敌情“市口扎大寨,法华寺作中军帐,不知何路可进”;而时迁却深入敌人内部,不仅胆大,而且心细:“小弟直到曾头市里面探知备细。见今扎下五个寨栅。曾头市前面,二千余人守住村口。总寨内是教师史文恭执掌,北寨是曾涂与副教师苏定,南寨是次子曾密,西寨是三子曾索,东寨是四子曾魁,中寨是第五子曾升与父亲曾弄守把。这个青州郁保四,身长一丈,腰阔数围,绰号‘险道神’,将这夺的许多马匹都喂养在法华寺内。”将情况摸得了如指掌,比戴宗的大而化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尔后,时迁坦然作为梁山的人质,被关押在法华寺内。听到外面杀声大作,直接就爬上钟楼敲钟为号,打响了决战的第一*!可谓智勇双全!
征辽攻打蓟州,时迁利用工作之便,和石秀钻进城中宝严寺,放火为号指示梁山人众发起总攻。作为一个兼职信号兵,时迁一共放了宝塔、佛殿、山门三把火,其中宝塔之火影响巨大,“火光照得三十余里远”;而石秀只是在*大楼前放了一把火。石秀不仅放火数量不如时迁,而且在质量上也差强人意。如果时迁看过《天下无贼》,一定会感慨:“最烦你们这些抢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攻打方腊,时迁和李立、汤隆、白胜几个,从小路混入独松关,祭起看家本领——放火。从而一举捣毁这个反动团伙,而且竟然和白胜合作,活捉了守将之一的卫亨!这也是时迁上梁山后唯一的一次正面擒敌!尤为可贵的是,俘获的敌人不是寻常小兵,而是一名高级军官。
而被方腊视为坚如磐石的昱岭关,在卢俊义损兵折将之际(史进石秀等六人中伏阵亡),还是时迁,关键时刻摸上关头,先放火,后放炮,扰乱敌情,在敌人不知所措之际,又大声虚张声势:“已有一万宋兵过了关去了,及早投降,免你一死。”这一攻心计还真大放异彩,当南兵惊得手脚麻木之时,林冲呼延灼率领大批士兵配合了这一场精彩绝伦的演出!可以说,没有时迁,这一场可以写进军事教科书的经典战役不可能实现。
等到宋江大军破了方腊,时迁在返程的途中却因绞肠痧发作而亡,能够从九死一生的前线安然无恙,最终却因为急性阑尾炎而丧命,不禁让人扼腕叹息:上天不公,无过于此!
时迁是一个生活在水浒世界中“真实”的人,他有些胆小,形象也颇为猥琐。但是我们难以忘记一个身手敏捷、胆略过人、有勇有谋的神偷形象。他的人生最高理想就是摆脱“偷儿”的骂名,依托在一群无所不为的强盗中实现人格升华。但当上天给他一个可以拨乱反正的机会的时候,胜利的彼岸却在咫尺之遥和他说再见。
时迁没有享受过一天被世人正视的日子,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尝到过衣锦还乡的滋味,即便在梁山内部,他也只不过是一个需要的时候才被想起的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他的地位,和叛徒白胜、盗马贼段景住同列最后三席。在强盗的逻辑里,小偷和叛徒始终是可耻和不可信任的,哪怕他有再多的贡献,一次污点,是永远也洗脱不干净的。
时迁有无后人,书中没有明写,按照他的个人情况,大约是单身汉一个。在他死后,也无非得到一个“义节郎”的虚衔,至于圣旨说道“无子嗣者立庙拜祭”,可以肯定的是,从来没有哪座庙宇能供奉一个小偷为神,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出现。
水浒好汉熙熙攘攘,但是这个机智心细的小人物,将永远和武松林冲等光芒四射的大英雄一起,并存在我们记忆中。
时迁时迁,时过境迁!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补记:截止发稿前,正好接朋友消息,神州大地还真有时迁庙,如《阿Q正传》中的穆神庙。另在浙江沿海、四川北部也有不少较小的时迁庙,名字稍有不同,有穆神庙、迁神庙、贼神庙等种种叫法。去拜的人不少是有钱人,乞求时迁老爷别让他的徒子徒孙们去偷他的东西。还有就是已经失窃的人去哀求哭诉,看能不能多多少少归还一点,弥补损失。这对时迁来讲,无疑是个极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