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7 15:1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8:50
1.过程性考核是如何实施的呢?
答:“过程性考核”由我院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方法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知识的水平,要求对每一学分所涵盖的内容,学习结束后,应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本课程结束后,进行一次综合水平考试。
2.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部分课程是如何进行免考的?
答:根据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的规定,对符合免考规定的课程给予免考。
(1)公共*课的免考问题。公共*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思想概论。 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课考试合格 ,报考高考自考本科,可以免考公共*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问题 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高等数学课程的免考问题 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不能免考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本科自考的高等数学课程。
(4)英语课程免考的问题 根据省考试院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语课。 各类外语专业及专科以上毕业生;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本科英语课程;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本科英语课程。
(5).“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免考问题 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6)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问题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教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要求较低的课程。
3.参加本科试点考试的考生是如何注册的?
答:凡参加本科试点学习的学生,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工作,按专业进行编班,按省、市考办自学考试报名管理办法集体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每位学生即取得自学考试的考试号,取得了考籍,这样学生就可以参加国家统考课的考试。 2010年之后,本科试点被取消后,只能注册本校在校生。
4.参加本科试点考试的考生的学籍与考籍是如何管理的?
(1)学籍学校统一对参加该项学习的每位学生的基本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和过程性考核信息及阶段思想*鉴定等建立学籍档案。申请毕业时,一并送市、省考办审查。
(2)考籍 由省市考办分别建立
5.本科试点是如何办理毕业的?
学生必须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全部通考课程、过程性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考核均合格以上,经学校检定合格,经省、市考办审查合格者,本科层次需专科毕业或本科学习三年以上授予本科毕业证书。
6.参加本科试点考试的在校生如何获得学位? 答:参加本科学历层次考试的在校生如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要求,同时符合自学考试有关规定者,可以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在学位授予上的具体规定主要有以下四条:(1)各科成绩平均在65分及以上;(2)毕业论文达到良好及以上;(3)无作弊记录;(4)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7.本科试点是本科试点吗?
本科试点,根据个别招生单位的宣传,又称本科教育试点,实质上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
8、自考生(本科试点生)能参加研究生考试吗?
根据现有研究生招考简章,自考生只要获得学士学位,就可以参加全国统一招考的研究生,成为统招研究生,毕业后获得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9、自考生(本科试点生)能参加公*吗?
根据大部分地方人事部门招考公务员的简章来看,自考生、成考生被排除在公务员招考资格之外,一般公务员招考简章都明确统招本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以报名。但也有部分招考简章未明确排除,建议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事部门,避免因报考资格问题而无法报名,或者报名后无法考试。 10、自考生(本科试点生)能否被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用人单位招聘录用? 根据用人单位招聘的现状,很多企业更重视的是学生的能力而非学历,但自考生能力非常强,因此在企业招聘时用人单位更青睐于自考生。 11、本科试点经过高考录取吗?是统招学历吗? 本科试点就是自考,无需经过高考,更不需要经过省招考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录取,更不能在省招考部门的录取查询中查询到录取去向。因此,本科试点并非统招学历,而是自考学历。 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鲁招考[2010]35号
各市及胜利石*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有关院校: 为规范助学机构办学行为,促进自学考试健康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培养山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发挥社会助学组织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试点工作,特制定此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加强自考生的助学,科学合理评价考生学业成绩,提高自学考试质量。
二、试点院校审批
拟参加试点的院校向所属市级*提出申请,市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业主考院校审核、审批试点资格和试点专业。每年省、市级*和主考院校对试点院校组织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试点院校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审批后两年内考生人数达不到要求或没有注册考生的,试点资格自动失效。
三、试点专业审批
由试点院校提出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专业主考院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开设或停止试点专业。
四、试点考生注册
(一)试点考生实行注册制,每年12月底之前,试点院校将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注册信息报市级*审查验收,市级*将审核合格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二)试点院校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注册报考,不得将校外社会考生及其他助学组织考生纳入本校注册报考范围。
五、考试的组织及要求
(一)统考课程的考试:统考课程按国家考试的要求由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由试点院校所在市级*统一设考点、编排考场、组织监考。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必须是试点院校已注册的在校生,由试点院校按省、市报名管理办法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二)实践课程的考核:专业主考院校按照国家、省级*要求编制实践课程考核大纲,考核大纲含学习过程评价和综合考核。试点院校按照考核大纲要求严格管理,认真教学,注重考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学习过程评价由试点院校根据考核大纲要求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综合考核由主考院校命题,市级*统一组织考核。试点院校将学习过程评价成绩报主考院校,主考院校将两项成绩合并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各专业毕业环节的考核由专业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各项考试费用按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2]6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学籍、考籍的管理
(一)试点院校必须按省、市级*及主考院校的规定、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考生学籍档案。
(二)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统考课程、实践考核课程、毕业环节考核均合格,试点院校鉴定合格,经省、市级*审查合格后,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管理办法办理毕业手续;本科专业在满足上述条件下,须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后,方可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
(三)参加本科专业试点考试的考生其学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四)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要零起点注册,注册2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2年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如果在校学习期间所学的自学考试专业不能毕业,其学籍仍然在试点院校保留,注册满5年仍未毕业者,将按社会考生对待,实践课程成绩不予保留,统考课程考籍档案转入考生欲转入的市*。
(五)课程免考按省考委制定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执行。
七、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主考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试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做好对试点院校的指导、监督、考核。主考院校负责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编写考核大纲、命题、制卷、阅卷、毕业环节考核、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工作。
(二)试点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三)试点院校要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考试大纲的要求和考试课程的安排,制定相关的教学辅导计划报主考院校,接受主考院校对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市级*负责试点院校的注册、考核、监督、检查、评估等各项管理工作。
八、试点方案的实施
本试点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本方案实施起,不再按鲁教考办[2003]98号文件注册新考生,已注册的考生,按原方案执行,要认真负责的完成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切实把试点工作做好。 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西蓝天学院增设了工程管理等10个本科专业为自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至此,该校24个自考本科专业都进入了新一轮国家自考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以下简称“本科试点”),实现了自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专升本”。据了解,在自考本科专业中涉及专业之广,改革力度之大的本科试点改革,在全国只有一家。
据介绍,已出台的“本科试点”方案,进一步调整了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得到优化。鉴于“本科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由原学科型向应用型转变,所以课程设置由原“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块调整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选考课程”三大块。突出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扩大了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学课程的范围。同时,对课程评价体系进行了改革,不仅课程更符合学生成才需要,而且加大了实践性课程考核的比例。实践性课程的考核采用纸笔考试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总成绩中卷面成绩占70%,实践成绩占30%,卷面考核和实践考核均由试点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实践考核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过程,即学生到课和平时作业,以及技能测试等情况,这种考核方式,更加符合自考学生的学习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