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想寻求解决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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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39
首先,你是不是想说,因为合同没有一式两份,所以你就可以解除合同?
不用这样想,首先,你要知道房屋最起码的条件是可以让人居住,但是通过你的描述就知道这样的房子是很难让人满意的,已经是不适租了。根据合同法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你完全可以房屋不适宜居住为由解除合同,所谓的合同作废是解除之后的后果,而不是手段——不要混淆了。
其次一个就是你关心的押金问题——很多时候出租人都是蛮横的不归还押金,因为钱在他的手里。不过因为你手里有欠条,所以不用太担心。他不会不认账的。
其实你是不是想说销毁合同,造成只有口头协议的假象?然后把这份租赁合同当做是不定期的,并没有约定期限,然后根据法律就可以随时的解除了???这样做太冒险了。
最后放心吧,只要你努力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就会达到效果的。当然了,一定要快,不要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