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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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45
线条是书法的零件。在把握汉字间架结构及其变化规律和书法创作一般法则的基础上,线条无疑是研究书法创作中决不能忽视的重要对象。书法是以线条组成的汉字及其形质的造型艺术和视觉艺术,不可能存在没有线条视而不见的“无形”书法。线条,尤其是行书的线条,其轻、重、长、短、粗、细、浓、淡、枯、润等等,变化无穷,仪态万千,技法俱分高下,情态尽在其中。难怪有人说书法是“线条艺术”。此说虽有简单化之嫌,但也不无道理。线条看上去似乎是很单纯的东西,其实任何一种书法线条都有其抽象性,尤其是行书的线条,都蕴含着极其丰富的艺术生命信息。外观的单纯性和内涵的复杂性的统一构成行书线条深刻的艺术特性。行书作品那怕是很微小的*,都与其线条的那怕很细微的变化是相关的。行书线条有其艺术法则的规范性。不是任何随意抹画出来的线条都可称之为行书艺术的线条,他们必须符合行书法则规范性要求并经过长期技法训练之后才能被书者所拥有。这种规范性要求是客观的,不依书者主观意志为转移。书者只有在掌握了规范性要求的前提下方能发展和张扬其个性。区分写字与书法,必须首先看其是否具有“法度意识”即“规范意识”,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如果它是遵守法度的,那么,即使其书写的技法水准尚不够高,也应承认他是“入流”的,否则,即使书者“气魄”再大,尽情挥洒,龙飞凤舞,也统统属于“不知其可”一类的东西,与书法艺术不相干。只有符合行书规范性要求的实践才称得上是科学性艺术性的实践。行书线条在其表现形式上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多变性。这既是行书较之其它类型书法更为变化多端千姿百态的成因所在,也是书者充分展现主体功力与尽情发挥创意的形质对象。一变生百媚。变化是行书线条艺术的生命。同是一字,其中任何一个笔画线条的突变,都会造成该字形、神、意、态的改变。行书的创新,当然必须具备审美观念和审美意识的升华和书者的*、悟性、意境等条件,必然涉及字的间架结构,但若无线条表现形态上的变异,则最终无法得以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线条的灵活性和多变性,正是行书艺术意趣之所在,魅力之所在,奥妙之所在。掌握了行书线条变化的法度和规律,就掌握了行书技法的精妙;形成了既合法度规范又突破了常规的富有新意的并趋于相对稳定的线条,也就是找到了书家梦寐以求的自己的“心线”,形成了书家独特的个性特征和个人风格。行书线条的创新必须具有整体一致性和鲜明的主体性。行书线条的变化离不开博采众长,兼收并蓄,但决不允许东拼西凑搞“大拼盘”,不能简单地把各种不同风格特色的行书线条加以组合。你不能第一笔是王羲之,第二笔是颜真卿,第三笔是苏东坡,第四笔是黄庭坚,那样组合出的“四不象”的东西绝非创作。真正属于书家个性化“心线”的产生,是一个极其艰苦复杂、循序渐进的实践过程,谁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许多书者甚至终生都未能找到它。这一事实反过来又足以证明:行书线条是书者书写水准的一个观察孔,由此可以窥视到书者的文化底蕴和真正的字内外功力。一些自诩为书法“名人”的人,仅其笔下生硬、呆滞、浮滑、无力、意趣贫乏的线条便足以使其原形毕露。“求工于一笔之内”正是指一笔落纸,则所形成的书法线条便应充满艺术功力,或苍劲、或清秀、或含蓄、或灵动,或如“万岁枯藤”,或似“千里阵云”,以这样饱含艺术生命信息的线条创作出的书法作品方属上乘。若笔不遂心,胡涂乱抹,写出的线条粗陋、平庸,则所谓的“创作”必败无疑。行书线条整体一致性的形成,必须依靠对书法艺术长期的追求、对传统文化认真的继承、对书法大师不同风格认真研习和广泛汲纳、对书写对象及工具深刻的感应等基本因素的催生,任何寻求捷径和急于求成都是徒劳的。行书线条在行书创作中的价值与意义不容置疑,但切不可以为行书创作就是纯粹地“玩线条”。书法是一门综合性艺术,任何时候忘了这一点,都会误入岐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