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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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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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9:29
请求责令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时公开信息,并追究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员行政不作为责任书
2011年11月,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梅园社区梅庙村的村民侯秋芝家,向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以及要求查处拆迁单位、开发商采取断电方式*迁候秋芝一家的违法行为,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拖着不予受理。2011年12月,候秋芝家向菏泽市*申请行政复议,请求“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履行职责,拒不查处拆迁开发工地上以断电手段*迁申请人等人家的行为违规违法;2、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履行职责,拒不受理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违规;3、请求菏泽市*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被申请人及时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及时查处拆迁开发工地上以断电等手段*迁申请人等人家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督促被申请人书面明确受理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办理申请人的信息公开事项。”
2012年3月12日,菏泽市*作出菏政复决字(2012)1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与15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该决定书回避了要求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查处拆迁单位和开发商断电*迁候秋芝家的事项,在一定程度上袒护了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但是,时至今日,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仍然没有把菏泽市*放在眼里,始终拒绝依法公开候秋芝家需要的信息。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因此候秋芝恳请行政复议机关菏泽市*能够管得住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能够责令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时改正错误,以维护候秋芝家的合法权益,维护菏泽市*的尊严。
此 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8 09:29
这各个地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