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部分红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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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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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23:01
*电子普通*部分冲红问题如下,*普通*红冲部分金额必须是一样的,冲减时必须开具原金额,然后再开具新*。
开具红票的规定,多张红票可以对应一张蓝票,不可以一张红票对应多张蓝票。*专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二十七条 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23:02
普通**可以部分红冲,原*正常报销,红字*也要报销,只不过金额是负数。销售方冲减原来的收入,客户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23:02
一般是直接全部冲红,然后重开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