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3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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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6:00
可以。
符合计划生育*,办理生育证后,女职工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系同一用人单位)7个月后(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生育的,方可备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需办理生育备案,生育备案时生育保险需足额缴费到账。本地生育的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合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备案,与定点医院直接实时结算享受。
异地生育的携带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女方单位证明(异地生育原因)到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3楼生育保险经办窗口(18号窗口)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异地自费后回合肥办理报销手续并按核定时间到指定银行领取津贴。备案成功后领取备案回执单,办理流程详见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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