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2 08:00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12 12:21
婚姻无效时财产的分割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9:29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财产的分割除有证据证明其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外应按共同共有的关系进行分割。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被告所在地的人民*进行判决,原则上为均等分割但在具体分割财产时人民*会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