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被羁押的日期算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2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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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0:29
1、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之日开始计算。表现好的,两年后可以改为有期徒刑。
2、对于无期徒刑,判决之前的羁押是不折抵刑期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0: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管制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0:30
先期羁押对无期徒刑是不计算的,也就是说,从判决生效入狱,必须服满2年,才考虑减刑的问题。而且,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只是减刑的一种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0:31
1、由于无期徒刑是剥夺终身自由,故判决确定前的的羁押时间不可能折抵刑期。
2、我国刑法关于减刑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