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环保局下达通知让所有水洗企业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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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0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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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5 01:17
宁晋县环境保护局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邢台市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邢环字﹝2015﹞42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环境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瞄准影响我县环境质量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末端打击与源头治理并重,多措并举,严查重处,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二、 工作重点
(一)打击整治重点
1、水泥、火电、化工、印染、水洗、制药等涉气、涉水重点污染行业;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水污染“十大”重点行业和应取缔的“十小”企业;
3、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产生和处置企业;
4、被环保部或省环保厅通报或约谈、媒体曝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行业或区域;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内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等。
6、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燃煤控制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存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燃煤企业,遏制燃煤造成区域化大气污染。
(二)重点打击对象
1、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无证排污,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
2、拒不执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规模性企业;
3、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
4、线索指向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扩大线索来源,深挖排查梳理
各环保所(分局)要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全县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为依托,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要求,充分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12369”环保举报热线、污染源在线监测,借鉴环保大检查的工作经验,不断拓宽环境违法案件线索来源,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点抽查的方式,详细摸排,建立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准确打击提供依据和线索。
(二)突出打击重点,实施精准打击
各环保所(分局)对排查梳理的线索,以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为主,采取“三不三直”、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会同其他三部门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加强夜间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腕治污,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向环境污染行为“出重拳、下狠手”。
(三)总结工作成效,推广成果经验
各环保所(分局)对“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把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切实提升全县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四、时间要求
(一)2015年12月15日前,各环保所(分局)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涉污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方面进行详细排查,分类分级建立工作台账。
(二)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各环保所(分局)每月20日前,将当月“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汇报,和《宁晋县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情况明细表》一并报至县局。
(三)2016年4月15日前,各环保所(分局)将“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总结,和《宁晋县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情况明细表》一并报送至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环保所(分局)要高度重视“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局领导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惩处力度。各环保所(分局)要针对发现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按日处罚一批、查封扣押一批、限产停产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约谈公布一批、强制执行一批),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涉嫌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我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明察和暗访,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环保所(分局)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甚至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的,将予以严肃问责,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职务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四)强化*宣传。我局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我局“宁晋环保在行动”微信公共号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培育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人人支持环保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开曝光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让人民群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