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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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3 06:50
【法律分析】:可以,户口簿遗失不是户主可以委托他人申请补办。补办户口簿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由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补领。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并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户主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