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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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7:40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25日,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国管公积金中心相继出台了7条新政,不断放宽贷款申请人的申请资质和贷款条件、额度,国管公积金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已提高至120万元,并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70%降为30%再降为20%。
具体到个人,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没有标准的计算公式,是由*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一、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是怎么算出来的?
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计算公式,按照《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3号)中所说,具体贷款额度是由*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内,结合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贷款申请人可通过资金中心门户网站中的贷款试算器初步估算贷款额度。
二、国管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购买*性住房或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与2014年相比: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了40万元,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取消了90平方米的*。
2.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与2014年相比: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70%下降为20%。
3.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
4.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性贴息贷款)的,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
与2014年相比:此种情况的贷款首付比例由60%下降为20%。
三、这些规定也影响贷款额度的估算!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的,按照7万元计算。
这与2014年的2万元相比,增加了5万元。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因为按照以往大多数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获得的贷款额度来看,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获审批的贷款额度通常为其账户余额的7-10倍。因此,在2015年之前,账户余额只有2万元的新缴存职工,在购买超过90平方米的自住房时,只能申请到14万元-20万元的贷款。如今,这样的职工就可能申请到120万元的国管公积金贷款了。
2.购买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最高贷款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即首套住房贷款下调后最高额度为96万元,二套住房贷款下调后最高额度为64万元。
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了解了这些,你是否已经对自己的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了初步估算?赶紧看看自己的购房资金是否有缺口,并提前想好解决办法。
消息来源:*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与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的*有这些!
1.《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的通知》
发布机关:*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5号)
发布机关:*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日
3.《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3号)
发布机关:*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3日
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发布机关:*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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