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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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9:42
答:目前,试点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此外,船舶代理服务按照物流辅助服务下的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因此,*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以上应税服务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