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开票、纳税等业务咨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5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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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0:06
这里,由于营业税纳税部分的收入可以与*纳税部分收入明显区分,所以,*收入正常缴纳*,营业税收入视不同情况,计税依据不同。
如果该承包业务是以下四种情况,以差额计税;否则以全部营业税业务总收入计税,不得扣除分包金额后纳税。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其中,建筑工程分包商的营业税税款由总承包商代扣代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0:06
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建筑企业分包方可以按自己承揽的任务缴纳营业税,如问题中描述,现行的通用做法是:由丙方对乙方开具*,乙方拿着*+与甲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到税务部门再开具一个对甲方的*(免税),这样就可避免重复纳税,同时对甲方也可应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