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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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20:29
任何立法都必须有价值,它必须首先保证执法的可行性,这种几乎影响任何人生死的“死法”。确保可靠性、可靠性和可行性所需的治理成本和支出将是天文数字。 不是你咬紧牙关说“加强监督”就能解决的。 那个“受益者”怎么样呢? 只是,极少数不说。 而在“受惠”后,永远远离我们,不会给这个世界创造任何价值。
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投资这种天文资源和管理,办医疗保险不妥当吗? 去帮助想活的人得到活的希望不太好吗? 帮助生病但没有钱的人不好吃吗? 你看,我们的社会还没到能这么奢侈地浪费社会资源的地步。 有些立法没有推进,并不是国家不想照顾你。 确实,有些人需要这些社会资源。 可控舒适的死亡,实际上是极端的奢侈品。
“尊严死”最令人担忧的问题是患者是否真正得到尊重,是否真的有“尊严”。 “尊严死”的执行,院方、家属可能为了利益做出违背患者意愿的决定,或者伪造生前的事前指示。 即使患者本人立过遗嘱,患者的意志也可能随着时间和情况的变化而改变。 另外,患者意识不清醒时,如何判断个人意愿?
意识好的时候和不好的时候,你怎么确认意向? 如果你患有精神心理疾病,你如何判断你在做决定时是否处于精神不稳定期? 这些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防止“尊严死”走上歧途,就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来监管,实际上,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是如此,如果一味考虑这些东西,我们一辈子都会活得不自在,我一直相信,只要我们想干,想做的事情,那么就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