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4 08:2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09:57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离职手续是要放进档案的,最少保留两年,这是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1:15
需要,一般劳动合同中会有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2:50
从档案管理的要求讲,证明书、协议书通知书,劳动合同应当放进档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4:41
放档案里,最少保留两年。这是法律规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6:49
是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