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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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23
法律分析:父母是残疾人对孩子政审是没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态度;*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征兵*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条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