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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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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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5:57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