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帮我看看,有没有法律效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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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1:03
您好!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两码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劳务合同受民法保护。两者待遇不同。劳动合同社保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不管社保费的。
二、从楼主提供的合同内容看,应该是劳动关系,要订“劳动合同”,不能订“劳务合同”。
三、“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这一点期限约定不明确。一般除了在职时保密外,辞职、离职后,最多不超过两年还要保密,在本地不能到其他同行业的单位工作。这先于高级员工或能够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同时,在辞职、离职后两年内(具体竞业*期限看约定),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用人单位不能不负责社保费,上面上面说过。每个人都会老掉的,社保费关系到后路问题,不能忽略。
建议楼主,仔细看一看《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http://www.molss.gov.cn/gb/news/2007-06/30/content_184630.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1:03
最主要的问题是第七条的保险问题,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交保险,所以此条违法无效
其他的约定只要不违法都有效
劳动合同条款主要有(必备):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1:03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条款单位需向劳动者提供补偿,且不得约定包含在工资内,否则条款无效。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报酬最好约定具体数额。
7、乙方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缴纳
法定的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应由单位缴纳,如此约定无效。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的话,单位可能还是要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01:04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还需要加入《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加班费应该是正常工资*2 一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七条 养老,医疗,大病保险应该由单位缴纳,自己只承担30%
劳动报酬也不明确
对劳动者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