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31 12:3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7:00
单位领导有权力取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如设区市的*。
扩展资料: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7:01
如果被辞退或者个人辞职 那就没有编制了 编制是*统一下达 单位领导是毫无全力给予或者剥夺编制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7:01
只有在*进行缩编时才会取消,这一般是大运动才会有的,比如1993年的机构改革。目前来说在偶国不会缩编只会扩编。因为想不劳而获的人太多,GTT也太多又不想干事。另外单位领导可能会暗地里让人顶替你的编制而不是取消。其实顶替也不怕,因为事实是很难被掩盖的。如果你没有狠狠地得罪领导,他不会这么治你,很麻烦,也不保险。呵呵。追问目前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领导是否能够以改革的名义(现在不都在提事业单位改革嘛)将已有事业编的人取消其编制,而将编制给新人呢?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7:02
单位领导无权取消。但可以向编委报告,经讨论,可以取消单位多余的事业编制或机构改革可能取消事业编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7:0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