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3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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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6 12:54
法律分析:入职一天就自离显然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入职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就劳动时间和合同解除时间进行协商一致,且双方都应遵守相关协议履行相关职责,如果员工入职一天后就离职显然是违反了协议内容,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小型公司企业在人事管理制度上不是特别严格,可能并不追究离职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