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3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05
您好!目前,市场上的保险种类有很多,按保险标的是人还是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损害保险两大类;按保险人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按保险经营性质可分为*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按保险实施方式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其中,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等,损害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再保险又称分保,是保险人将承保的保险责任向另一个或若干保险人再一次投保,以分散风险,种类有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自愿保险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基础上确立合同关系,被保险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投保、保险标的种类、金额和期限等,保险人也可选择承保与否及其有关承保项目和内容;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以法令或*形式强制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的法律关系,在规定范围内,不管当事人双方自愿与否,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8:2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保险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保险人承诺,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2、暂保单,是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 3、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法定形式;
4、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的一种证明,实际上是简化了的保险单; 5、批单,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修改和变更保险单内容的一种单证,也是保险合同变更时最常用的书面单证;
6、其他书面形式。
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