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4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47
不能出售。
抵押期间,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转让行为应为无效。但从房产的角度来看,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被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为标的买卖,在充分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扩展资料: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
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08:48
不能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