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8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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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01:01
法律分析: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自2002年4月1日起,上海市停止受理申办蓝印户口。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