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的案由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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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8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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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17:35
民事起诉的案由书写内容包括首部,要在文书的正中间协商民事起诉书或者民诉状,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基本信息以及起诉的民事诉求是什么,一次将原告,代理人姓名书写上去,被告姓名,有没有第三人的存在,正文内容就是请求事项,理由与事实。
一、民事起诉的案由怎么写 (一)首部
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原告与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
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
1、原告,多人需依次写。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
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
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三)结尾
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四)附项
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二、不同案由的案件是否能能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法学界把共同诉讼分为两类: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个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共同进行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是诉讼标的上有牵连,是可分之诉。
同时,2008年2月4日在最高人民*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11号)中指出:“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不同法律关系的多个诉讼请求可以一案合并审理是有法可依,符合立法本意。
三、案由和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吗 如果在同一诉讼中,涉及案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系,属于主从法律关系。那么,人民*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如果两个案由的管辖权异议问题,这种情况和正常的个案由管辖权异议,那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第一审*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第*案由;第*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则可以直接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或者第一级案由。地方各级人民*对审判中出现的可以作为新的第*民事案由或者应当规定为第四级民事案由的纠纷类型,可以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将定期收集、整理、筛选,及时细化、补充相关案由。
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根据第二条的规定,一个案件中可以有两个案由。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事诉讼案由怎么写的方式。它主要包含标题,正文以及最后的附件。在民诉讼书中正文部分是至关重要的。这部分必须明确规定诉讼的目的,事实以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