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七十多岁的老人没有赔偿能力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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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3:57
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这个事情。如果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没有赔偿能力,那当事人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办法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老人去世以后把他的遗产先进行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3:58
如果有这种情况,*会裁定终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