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8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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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6:28
张孝基仁爱
许昌士人张孝基,娶同里富人女。富人惟一子,不肖,斥逐之。富人病且死,尽以家财付孝基孝基与治后事如礼。久之,其子丐于途,孝基见之,恻然谓曰:“汝能灌园乎?”答曰:“如得灌园以就食,甚幸!”孝基使灌园。其子稍自力,孝基怪之,复谓曰:“汝能管库乎?”答曰:“得灌园,已出望外,况管库乎》?又甚幸也。”孝基使管库。其子颇驯谨,无他过。孝基徐察之,知其能自新,不复有故态,遂以其父所委财产归之。
陈实与“梁上君子”
陈实,东汉人也,为人仁爱,时岁饥民馁,有盗夜入其室,栖于梁上。实阴见之,乃起整衣,呼儿孙起,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成性,遂至于斯。”儿孙曰:“孰也?”实指梁上盗曰:“梁上君子者是也。”盗大惊,自投于地,叩头归罪。实徐谕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省己为善。”实知其贫,乃令人与之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者。
邓攸弃儿保侄
邓攸,晋人也,有弟早亡,惟有一儿,曰遗民。时值*,胡人入侵京师,掠牛马。邓攸挈妻子亡。食尽,贼又迫,谓妻曰:“吾弟早亡,但有遗民,今担两儿,尽死。莫若弃己儿,怀遗民走。”妻涕如雨。攸慰之曰:“毋哭,吾辈尚壮,日后当有儿。”妻从之。
张孝基仁爱 许昌士人张孝基,娶同里富人女.富人惟一子,不肖,斥逐之.富人病且死,尽以家财付孝基孝基与治后事如礼.久之,其子丐于途,孝基见之,恻然谓曰:“汝能灌园乎?”答曰:“如得灌园以就食,甚幸!”孝基使灌园.其子稍自力,孝基怪之,复谓曰:“汝能管库乎?”答曰:“得灌园,已出望外,况管库乎》?又甚幸也.”孝基使管库.其子颇驯谨,无他过.孝基徐察之,知其能自新,不复有故态,遂以其父所委财产归之.陈实与“梁上君子” 陈实,东汉人也,为人仁爱,时岁饥民馁,有盗夜入其室,栖于梁上.实阴见之,乃起整衣,呼儿孙起,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成性,遂至于斯.”儿孙曰:“孰也?”实指梁上盗曰:“梁上君子者是也.”盗大惊,自投于地,叩头归罪.实徐谕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省己为善.”实知其贫,乃令人与之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者.邓攸弃儿保侄 邓攸,晋人也,有弟早亡,惟有一儿,曰遗民.时值*,胡人入侵京师,掠牛马.邓攸挈妻子亡.食尽,贼又迫,谓妻曰:“吾弟早亡,但有遗民,今担两儿,尽死.莫若弃己儿,怀遗民走.”妻涕如雨.攸慰之曰:“毋哭,吾辈尚壮,日后当有儿.”妻从之。
原文出自北宋 苏洵《六国论》中的内容,原文应是“其势弱于秦”.而原文的语法构成是:其势:定中短语,充当主语;弱:形容词,充当谓语;于秦:介宾短语,由于介词“于”的述词“弱”是形容词,因此这里的于宾短语“于秦”是表比较对象的补语,而并非是状语后置.所以,“其势弱于秦”的大意是:他们的势力比秦国弱小.另及:文言文中的状语后置,是文言文的一种语法现象.关于这个问题,现代学者李佐丰在他著作的《古汉语语法学》中,专门讲了文言文中介宾短语充当状语,为什么要后置为介宾补语的道理,并介绍说:在介宾短语中,“以”字介宾表示与物、工具时最常由状语改变为补语,这种变化常见于以下四种原因造成.1)述语的结构不复杂,“以”宾短语比较复杂,大多置于动词之后.例如:○《国语·晋语二》:又重之以寡君之不禄,丧乱并臻.(加上与敝国国君去世之事重叠发生,丧亡祸乱接踵并至.)本例中以宾短语“以寡君之不禄”表与物,充当述语“重之”的与物状语,因其复杂而置于谓语之后,改为与物补语.即以宾短语由原来限定谓语“重”变为补充说明谓语“重”.“以”可译为:与.注意:本例中,以宾短语“以寡君之不禄”所表示的与物是事,而非物!○《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及宋,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等(重耳)到达宋国,宋襄公把八十匹马送给他.)本例中以宾短语“以马二十乘”表与物,充当述语“赠之”的与物状语,因其复杂而置于述语之后,改与与物状语作补语.“以”可译为:把.“及宋”是及宾短语充当全句的主语,表时间.“及”可译为:等.2)述语中用“之”等代词作宾语时,为了使“之”接近指代的对象,“以”宾短语可以后置为补语.例如:○《论语·先进》: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拥有上千辆兵车的国家,夹持在大国的中间,而大国拿战争威胁施压屈服它,拿灾害饥荒使它相就.)本例中用在介词“以”前的“之”指代“千乘之国”,为了使他称代词“之”在位置上,接近所指代的对象“千乘之国”,以宾短语“以师旅”和“以饥馑”充当动词“加”和“因”的状语,表工具,后置为补语.“以”可译为:拿.乎宾短语“乎大国之间”表处所,“乎”可译为:在.○《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在五亩大的宅园中,把桑树种在宅园,五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穿上丝绵衣服.)本例中用在“以”前的“之”指代“五亩之宅”,为了使代词“之”在位置上,接近指代的对象,“以”宾短语充当动词“树”的状语,表与物,后置为补语.以宾短语“以桑”表与物,“以”可译为:把.3)把本该用在动词之前的状语,移到动词之后,这种句式的改变,有突出或强调“以”宾短语的作用.例如:○《国语·楚语上》: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屈到喜欢吃菱角,生病时,叫来他的宗老并叮嘱他们,说:“一定要用菱角祭祀我.”)本例中的屈到喜欢吃菱角,就要求祭祀他的时候一定要用菱角.后来他的儿子不用,并以此展开文章.这里的“芰”是作者加以突出的事物,所以用在动词之后.以宾短语“以芰”表与物,“以”可译为:用.○《国语·周语下》:且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况且我听说成公出世时,他母亲梦见神人在他的 *** 上打上黑记.)本例中的以宾短语“以墨”本该用在动词“规”之前做状语,后移到动词“规”之后,是为了强调“以墨”的作用,因为这位成公后来就叫“黑臀”.4)在对偶、排比句中,也可以把“以”字介宾放在后面.例如:○《国语·晋语九》:道之以文,行之以顺,勤之以力,致之以死.(用文德引导他,用道理规范他,用精力效劳他,用生命奉献他)本例中“以”宾短语是对偶,所以“以”宾短语作补语.以宾短语均表工具,可译为“用”.○《左传·昭公五年》:道之以训辞,奉之以旧法,考之以先王.(用古圣先贤的言语引导他,用旧时的法度奉承他,用先王的事例考核他)本例中的“以”宾短语是排比,所以“以”宾短语作补语.以宾短语均表工具,可译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