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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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8-04 07:02
1、违规转租转借,收回房屋。
2、违规转租、转借是指承租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均不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居住的行为。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承租人身份智能识别系统和日常巡查、举报核实等渠道,发现存在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规劝、纠正;对拒不改正或规劝整改两次后仍违规转租、转借的,可依照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8-04 04:10
法律分析: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可以申请购买区*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或承租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优先配售配租。该*突出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坚持*主导实施,与以往的市场开发模式相比,实施主体由企业变成了*或受其委托的单位;与住房保障*有效对接,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法律依据:《北京市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 第三条 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承租人应按租金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承租人对租住的公房及设备负有保护责任,不得擅自拆改,同时应配合经营管理单位进*屋加固、修缮和改造。直管公房变更承租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