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4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21
官方就山西临县一中学校长殴打女学生、并*其写下罪状事件发布了通报。
被打的女生刘某某和男生王某有情况,班主任把这个事情报告给了校长。校长和教导主任、班主任调查后还发现,刘某某多次在晚上11点熄灯后放王某某进入寝室,在她床上逗留很久。
事发当晚11点,校长将刘某某叫到办公室询问此事,由于刘某某不说实话,校长用笔杆打了女生*,之后又*迫女生写下检讨书、承认与王同学发生性行为。家长得知情况后,找上学校要求校长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校长拒绝。
刘某某父母带女儿到当地医院检查,发现*膜完好,但头部及身上有多处挫伤。校长拒绝赔偿,家长就将校长告到教育局,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开始调查。目前,当地派出所及教育局正在与孩子家长协调之中。
事发之初,很多人纷纷指责校长不该打人,更不该*迫女生写下承认有性行为的认罪书,把无中生有的罪名强加给女孩,造成女孩声名狼藉,形成心理障碍。要求严惩校长的呼声很高。
然而,当教育局的调查公告一出,很多人态度立转,说女孩家长及家属讨要20万的行为就是借机敲诈,不接受调解就是铁证。甚至很多人替校长说话,称校长是"恨铁不成钢",担心孩子早恋造成不良后果,也耽误学习。在现在很多老师不敢管孩子的情况下,校长这么做反而是负责任的表现,方式可能有问题,但大方向是没错的。他们认为,打了两下*不是什么过分的事情,现在的孩子太脆弱,又听不进大人的规劝,就是欠收拾。而且,这个年纪早恋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学校也是为了警醒这些学生。
这种观点看似对孩子家长的"敲诈"行为义正言辞的进行了批评,并且教育孩子接受学校的管理和处罚,实则充满了傲慢与荒谬。在这件事情上,不论校长初心如何,女孩母亲想要的又是什么,这个女孩实实在在受到了伤害,并且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
换位思考,如果是自己、或是自己的孩子被责问早恋的罪责,还被*写下"罪状",成为身边人眼中有性行为的坏女孩,那会承受多大的压力。何况,一个男校长打一个青春期女孩的*,这本身就不是一个老师、校长该做的事情。
即使孩子母亲狮子大开口,无论孩子母亲和学校谈判有没有达成一致,都和女孩无关。十几岁的年纪情窦初开,本就是顺应生理和心理的自然之事,对异性有好奇和好感不值得大惊小怪。真正奇怪的是,现在很多家长和老师把十几岁的孩子对异性好感成为"早恋",成为伤风败俗、自甘堕落。异性之间说话调笑,甚至会被污名化为发生了性关系,就要躺平忍受别人的污秽揣测和羞辱,这难道不是更过分和奇怪的事情?
因此,这件事情上,首先应该反思和改变的,应该是*。学校应该在这个阶段加强青春期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人生观,而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阻止早恋行为。校长完全可以在了解事情*后找来学生家长,与家长共同商量孩子的教育方法,而不是在深夜11点将女学生带到办公室打*。
殴打、侮辱和舆*击都不应该施加在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身上,这也不是为人师该做的事情。将孩子母亲的"敲诈"行为与女孩联系起来,更是荒谬至极。
虽然教育局已经做出对校长的停职、对学校管理的深入检查的决定,但是校长停职了,涉及此事犯错的人都被惩罚了,谣言就会停止吗?女孩所受到的心理创伤谁来抚平?
对此事你怎么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21
不是。女生这样的行为固然是不对的,但是体罚羞辱她是侮辱了她的人格,也是不对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22
不是。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进行体罚,体罚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严重伤害到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22
女生深夜带男同学进宿舍是非常不合适的,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校方发现之后应该对其进行教育,进行体罚羞辱是完全不合法的,也会加剧女生的叛逆心理,最好的还是耐心教育,让他分清楚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