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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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35
1、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页面上方,中间位置的“许可服务”版块。
2、进入后找到左下方,”网上办事“版块,点击”更多“进入。
3、中间位置,找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点击进入。
4、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点确认,如果经过备案的企业就会在下面显示了。
扩展资料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产品信息备案。
二、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及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的信息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报送至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生产工艺简述、产品生产设备清单、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由生产企业妥善保存备查。
三、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分别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信息。仅供出口的,由实际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信息。
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备案信息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资料完整性的核查。符合要求的,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公布产品备案信息,供公众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