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法海事件”说明公众言论自由需要道德底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3 23:1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1:51
“法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关于“娱乐道义考量”的严肃讨论。
一、娱乐底线
新华日报关于龚琳娜《法海你不懂爱》暴露的“娱乐无底线”问题时评中说道:如果我们一味低着头不说话,文化就会越来越驼背。或者故作清高不屑与娱乐讨论,娱乐就会更加无底线地占领空间,文化即使再高大也会被挤到墙根边!
二、道义底线
华东师大客座教授、上海佛学院导师金易明在《龚琳娜戏谑佛教跌破娱乐“道义”底线》一文中指出,作为大众传媒主要承载体的娱乐性文艺,应当担当弘扬和传播社会“道义”,抵制恶俗之风。对宗教性事务、信仰性内容的无知、或者无动于衷,缺乏敬畏感、未能生起神圣感,这是娱乐圈有人提出“娱乐无底线”因而颟顸宗教的重要因素。娱乐底线即是道义,凡事有道义的考量,无论是社会上何种职业,方能谨守职责,遵守规范,坚守底线。
三、文化反思与文化自觉
针对“法海事件”的深入分析指出,龚琳娜的此类歌曲实际会影响我国人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北京大学国学泰斗楼宇烈先生说过:一个没有文化自觉的国家,一定不可能成为大国,更不会有所谓的崛起。
龚琳娜在面对质疑的回应中,特别强调了其个人音乐在努力将“中国音乐、传统文化”国际化,保持音乐“有中国文化的根”。国际化与保持传统恰是文化自觉中的重要内涵,然而,除了因使用需要粗劣抽用的中国文化符号,我们在其作品中更多看到的是恶搞与戏谑,以及对于文化自觉具备的消极掣肘作用。
如果任此“娱乐无底线”无止境地发展,戏谑佛教之风愈演愈烈,媒体为博收视率而肆无忌惮地亵渎信仰、颠倒美丑、恶俗媚俗等娱乐内容充斥电视荧屏,那么,蚕食、消磨的只能是我们民族精神中的神圣、美善,腐蚀文化成为事实,“文化自觉”反将成为一句空口号。
四、法律层面解读“法海事件”被误读的“自由”
《法海你不懂爱》还引发了法学界评论。对于本歌引发的佛教界*,是否是干预文艺创作甚至侵犯言论自由,邢彦超律师表示,“言论自由也有其界限,而娱乐的底限正是法律的界线”,龚琳娜歌曲实际已经触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所规定的信教与不信教群众间“相互尊重与和睦相处”的法律界限。
王雷泉教授在文章《我看“思凡”与“法海”事件》最后提出:“湖南卫视、江苏卫视、辽宁卫视等官方媒体,可以提供舞台给艺人戏谑调侃佛教,那么是否也敢提供节目频道和时间,让佛教徒和佛教学者正面宣讲佛教的思想?”总结一句话,公共媒体是否有责任为言论自由的双方提供平等的机会?
此建议并不陌生,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已经形成成熟的制度措施。反观中国,王教授的提议是否有可行性呢?中国现行的*都写入了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并没有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中贯彻“思想的自由市场”的法律理念。美国的公共媒体法律发展已有百年,颇为成熟。中国的媒体法制与规范的发展仍有长远的道路要走。以收视率至上的电视媒体不妨先积极行动起来,学习台湾“思凡事件中”的媒体,邀请言论双方,特别是佛教一方参与辩论,即可增加收视率,又可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了解真理、认识佛教的窗口。
五、社会学角度谈“被多元”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王潇凝撰写的《论娱乐圈的“多元主义”遮羞布——关于《法海你不懂爱》戏谑佛教事件》一文中,从社会学角度阐发了娱乐圈“多元主义”的危害,文中指出,这次“法海事件”里,不少龚琳娜的同情者摆出了“多元”这个词汇,为其边缘娱乐形态求取正当性。不难总结出,某些娱乐界大亨,面对市场利益时,以恶搞博出位,而面对质疑时,旋以“多元化”做遮羞布,有着把网民和观众玩弄于股掌之上的自信。
与此同时也不难观察到,“法海事件”的关涉者,除了把受众被动“多元化”以外,甚至还有着因增加“传统文化”的曝光率而表功的心态。让人啼笑皆非。正如北大禅学社撰文指出的,这属于粗劣抽用中国文化符号,借以显异惑众、吸金赚名。这就是娱乐界最流行的“工具主义”。
在“工具主义”风行的后娱乐时代,是不是有必要提醒一下自己:是不是文化、传统、信仰被利用了?是不是我们自己也被利用了?
警惕“被多元”,警惕“被工具”,让我们从“法海事件”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