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4 02:5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5:32
若公司法人侵害股东权益,挪用公司资金,可以依据以上法律条款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5:33
关键是该经营活动是为了谁,如果只是为了法定代表人个人的业务,涉嫌挪用资金罪;如果仍然是为了企业法人的利益,则涉嫌违反相应的财经制度,属违规行为。需要注意一点,对于企业法人与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他们是互相独立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之一,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当其非法侵犯公司利益时,仍然构成犯罪。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5:33
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