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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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1:11
简易程序是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简易程序旨在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办案,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起诉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适用范围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转为普通程序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