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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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21:0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给子女继承,国家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21:05
可以,农村宅基地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给自己的子女进行办理。继承人员应该是本村的集体经济成员,如不是的可以继续使用房屋,但不可以进行翻盖、改建和扩建。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其占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房屋继承人继续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而是与房屋一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