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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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43
第三者责任险指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其中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
不计免赔特约险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基础上方可投保。当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其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特约了本条款的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其所投保附加险种的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但下列各项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基本险项下规定的免赔金额。?
(2)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由于被保险人索赔时未提供必要单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3)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4)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由于保险车辆在1个保险年度内4次及以上索赔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交强险与三者险不同,(一)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三者险存在自愿性。
交强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同时要求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保,也不能随意解除交强险合同,但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险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因此,交强险具有强制性,而商业三者险则是由投保人自愿投保,不具有强制性。
(二)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商业三者险实行“按责论处”赔偿原则。
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不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须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而现行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按责论处”的赔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只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保险责任范围比商业三者险宽泛。
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者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四)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制,且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而商业三者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
5、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受害人可以直接把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或在诉讼时,*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将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即使被保险人参加有商业险,受害人也不能将其列为被告。只有待判决生效后,当交强险不足以赔付给受害人造成的各种损失时,被保险人才有资格依据有关证据和生效判决,向商业险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对理赔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时,被保险人可以将商业险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6、交强险保险公司由国家指定,机动车不参加交强险则不予登记,不允许上路,并规定了极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商业险保险公司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是否投保?投保多少?是被保险人的权利,他人则无权干涉。
而且,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可能是同一个保险公司,也可能不是同一个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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