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法律关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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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2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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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5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法律关系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
基本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与地方的关系、民族之间的关系、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等内容。
二、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平权型的法律关系以民事法律关系最为典型。隶属型法律关系存在于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于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和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主体之间。行*律关系是典型的隶属型法律关系。
三、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以“一个人对一切人”的形式表现出来,即一个特定的人与其他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的特点是参加法律关系的双方或数方均是特定的、具体的人,其表现形式是“某个人对某个人”。
除上述三种划分外,法律关系还可按部门法为标准进行分类。如民事法律关系、行*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