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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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3:04
土地 租赁合同纠纷 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人民*管辖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 没有实际履行 ,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