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出院后怎么二次报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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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09:59
一、二次报销申请条件
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二、二次报销额度:
1、一万到五万的按60补助;
2、五万到十万的按70补助;
3、十万以上的按80补助;
4、若同时享受重残、特困、低保的人员再上浮10。
5、上不封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11:1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低保户想要进行住院额词报销的话,需要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2、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之后,再由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资格等;3、区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