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9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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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1:55
要求:人民*报纸公告,需要统一在《人民*报》进行刊登。
《最高人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一、人民*公告是人民*向社会公布的法律文告,是人民*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是人民*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公告除部分采取直接张贴的方式外,法律文书的送达、催告、宣告死亡、失踪和破产等*公告,均采取在报纸上刊登的方式。因此,*公告刊登必须坚持“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
二、为加强*公告工作的管理,最高人民**于1992年9月8日下发了《关于*公告一律由〈人民*报〉刊登的通知》(法办[1992]93号),最高人民*于1993年4月16日下发了《关于重申*公告一律由〈人民*报〉统一刊登的通知》(法[1993]29号)。
最高人民**于2001年12月21日下发了《最高人民**关于改进人民*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法办[2001]246号),要求各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在《人民*报》刊登*公告。
扩展资料
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1、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
参考资料来源:许昌市中级人民*--河南省高级人民*转发最高人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告发布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