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0 01:5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7:15
第二十七条 评价结果是指根据综合绩效评价分数及分析得出的评价结论。
第二十八条 综合绩效评价分数用百分制表示,并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
第二十九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进行年度之间绩效变化的比较分析,客观评价企业经营成果与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
(一)任期绩效评价运用任期最后年度评价结果与上一任期最后年度评价结果进行对比。
(二)年度绩效评价运用当年评价结果与上年评价结果进行对比。
第三十条 任期绩效评价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评估企业负责人任期履行职责情况和认定任期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并为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提供参考。
第三十一条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是开展财务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工作提供参考。
第三十二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是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反映被评价企业绩效状况的文件,由报告正文和附件构成。
(一)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正文应当说明评价依据、评价过程、评价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二)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报告附件包括经营绩效分析报告、评价计分表、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专家咨询意见等,其中:经营绩效分析报告应当对企业经营绩效状况、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和诊断,并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第三十三条 对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揭示和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反馈企业,并要求企业予以关注。
(一)对于任期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应当在下达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处理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并要求企业予以关注和整改。
(二)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反映的问题,应当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中明确指出,并要求企业予以关注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