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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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3:57
散秩大臣是清朝官名,从二品,是皇帝和皇宫的警卫部队侍卫处的*。
顺治初年定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6人,即上三旗每旗2人。内大臣6人,散秩大臣无定员。侍卫的人数规定为上三旗每旗20人,共60人为一等侍卫;每旗50人,共150人为二等侍卫;每旗90人,共270人为三等侍卫;每旗30人,共90人为蓝翎侍卫。上三旗总共出侍卫570人。
散秩,意思是闲散而无一定职守的官位。词语出自唐·白居易《昨日复今辰》诗:“散秩优游老,闲居浄洁贫。”宋·王禹偁《对雪感怀呈翟使君冯中允同年》诗:“山中甘散秩,膝下奉晨羞。”
散秩官的沿革:
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幼不能胜任其职的世袭佐领。
凡闲散*,令随本旗都统衙门行走,故称为“随旗行走散秩官”。或在本旗印房、营伍之内充补办理事务的章京,或于京城九门、兵丁营房之间充补理事官。
凡效力6年无事故者,例于本旗应升处列名;学习行走的佐领,经各项差使考验确能胜任本职者,则随时由各旗都统具奏,经“引见”再令执掌图记,以实施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