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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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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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1 19:16
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租房补贴*2022具体如下:
1、租金补贴按保障对象申请时的实际工作地标准发放,各区标准为思明、湖里每年每人8000元,海沧、集美每年每人6000元,同安、翔安每年每人5000元,一次发放半年,保障期限最长可达5年。保障对象不局限于应届生、不限户籍、不限生源地,以前在其他城市工作,2021年以后首次到厦门工作并在厦缴交医社保的年轻人也可以申请。
2、申请对象为5年5折租房,*保障的对象有两大类:
(1)新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的技术骨干人才,由各区(管委会)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3、申请步骤:
(1)保障对象申请租金补贴,分为资格申请和租金补贴申请两个步骤:
先进行“保障资格申请”,经审核、公示通过后,才能获得保障资格,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取得保障资格后,再参与“批次申请”。
(2)申请路径。新就业大学生“5年5折租房”申请实行全程网办、指尖办理,全流程均可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或“i厦门”的“5折租房”模块线上办理。
(3)补贴发放。租金补贴申请,每季度设置一个批次循环受理,受理申请时间为季度首日到该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止,补贴在次季度发放;
已领取补贴、需要申请继续享受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需要在补贴到期前一个季度内进行“接续申请”,与首次申请类似,也是分两步进行,先通过“接续申请”,再参与“批次申请”。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三十九条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