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别人还债后行使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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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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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1 08:09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挂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种情况:如果仅仅是自愿帮他人还债,此属于“债务加入”。债务加入人承担债务后,是否可以向原债务人追偿,现行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相对而言债务加入的风险较担保更大。因担保的特殊性,对于第三人作出的承诺有着明确意思表示的要求,在担保时,若未明确表示为提供担保,即有被认定为债务加入的风险。故,在为他人清偿债务时,应作出清晰、明确的担保意思表示,并签订担保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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