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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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4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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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9 05:32
浙江衢州市"人才新政" 01人才引进* 1.对在衢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每年给予3000-10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鼓励大学生来衢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实习的,所在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4.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给予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5.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吸纳大学生实习的,给予大学生实习基地每人每月800-1500元实习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02人才培养支持 1.获得省特级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相同层次其他奖项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入选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奖励。
3.入选衢州市“新115 人才工程”、二、三层次的,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总计 5 万元、2.5 万元、1 万元人才津贴。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人才津贴。
5.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每人每年享受1万元人才津贴。
6.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在企事业紧缺职业(工种)一线对口岗位工作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5000元的人才津贴。
03人才创业* 1.实施“衢时代双领”计划,对高层次人才来衢实施高科技创新项目,经评审认定为A、B、C三类并落户衢州的,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项目启动资助,两年内产业化效益显著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经评定,B、C两类可升一档资助;五年内(生物医药类企业可适当延长)按其地方综合贡献再给予400万元奖励。
2.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创业支持:
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租用经营场地初次创业,给予每年5000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其他行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实施“人才贷”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3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的低利率信用贷款。
04人才生活服务 1.建立“*给身份、企业给待遇”的人才双聘共享机制,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由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聘用,并解决事业编制。
2.实施“教育券”制度,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可申领《衢州市高层次人才教育券》,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学校就读。
3.开辟转学“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子女从外地转入市公办高中就读的,凭转出地学校录取证明和学籍证明,指定同等办学水平学校入学就读。
4.多渠道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配偶就业问题,对符合直接考核引进条件的可优先安排进入事业单位;对现为行政或事业身份的可优先对口办理调动手续;对暂时未就业的,3 年内由就业专项资金按当地工资标准每月给予生活补助,并给予相应社会保险补贴。
5,高层次人才可申领“电子一卡通”,凭电子卡可享受景区旅游、酒店入住、公共交通等优惠以及组织体检、疗养、享受定点医院的优先安排、专家提前预约等绿色就医通道服务。
05人才安居 1.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定面积的购房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60平方米(约100万元)购房补助;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0平方米(约50万元)购房补助;
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15平方米(约25万元)购房补助。
2.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相同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 “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助标准执行。
3.对新引进来衢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按规定额度的2倍、1.4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新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申请租赁面积为50-120平方米不等的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
5.对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衢就业的,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所公布的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