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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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5:19
2020年养殖业用地*主要内容包括: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1)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养殖设施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2020年具体的养殖业补贴标准各地区还在加紧制定,但从目前的*指向来看,动物防疫补贴、农机补贴、沼气建设补贴、牛羊猪鸡禽畜规模养殖补贴等都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