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1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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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0:13
偷换概念是在思维和论辩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用一个概念去代换另一个不同的概念而产生的逻辑错误。
偷换概念也是一种常见的诡辩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任意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一个概念。
(2)利用多义词可以表达几个不同概念的特点,故意把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
(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些相似之处,抹杀不同概念的本质区别。
(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例如,当有人说欧谛德谟克说谎时,他狡辩说:“谁说谎就是在说不存在的东西,而不存在的东西是无法说的,所以没有人能说谎。”
在欧谛德谟克的狡辩中,两次使用了“不存在的东西”这一语词,但其所表达的概念却是不同的。
前者表达的是“不符合事实”的概念,后者表达的是“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概念。
他就是故意用后一概念去偷换了前一概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0:13
中文系彭博士在总结语言逻辑学中提出“偷换概念”,从而便于在逻揖推理理解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