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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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6 00:27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只有活着出生的,其权利能力即可实现,才能与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孩子尚未出生之前如果父亲就去世的话,实际也是需要给胎儿保留一份遗产份额的,至于这部分遗产该如何处理,就要看胎儿是否能顺利的出生。一旦出生,不管是否存活,此时都是按照胎儿的遗产来处理,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来实际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