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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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2:11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的免责情形是一些抗辩事由,主要包括: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5、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一定的抗辩事由总是以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为前提的。抗辩事由是由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所派生出来的。《若干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认定方面采取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分配模式,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承担责任。根据《若干规定》之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出抗辩,在能够证明其抗辩事由成立的情形下,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民事赔偿责任。在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的介绍中,需要了解的是,《民法典》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他人造成损害或者是当事人故意造成损害,都是免责事由其中的一种。但是如果情况不同,就像是出现了不可抗力的因素,那么此时的免责事由的判断标准也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