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7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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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21:24
上海小升初可以跨区择校。
转学条件
(1)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内、非相邻街道(镇)之间)可申请本区内转学。
(3)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各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购房或租房证明材料登记地址相同,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其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
(6)小学升五年级、初中升九年级不予转学。
转学申请材料
(1)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转学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2)最近一学年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①《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③《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登记地址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