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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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4:02
施暴停赛
李玮锋因在联赛中实施暴力行为于2011年7月12日被罚。李玮锋被停赛6场。虽然李玮锋本人于当天赶到足协说明情况,但足协纪律委员会仍坚持按规定给予他重罚 。
申诉遭拒
12日下午2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几轮中超、中甲联赛的违纪事件进行了处罚评议。评议的焦点案例是深圳红钻与天津泰达比赛期间,泰达队长李玮锋与深足外援基伦之间的冲突。为了确保处理的公平、公正,纪律委员会昨天听取了当事人之一李玮锋本人的陈述。李玮锋认为,自己在此冲突期间始终并没有像外界所称动手掐基伦的脖子,作为队长他冲上去只是为维护本队被铲倒的球员。李玮锋还表示,自己不仅没动手,也没有以污言秽语辱骂对手。不过,李的申辩并没有折服众纪律委员。他们认为,事件核心并非李玮锋是否掐人,而是他在韩国籍主裁吹停比赛后,冲出10余米,并将对方队员撞倒,这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违纪。他们认为李玮锋的申辩不具备说服力。在会场外,足协*沈睿对李玮锋强调,“你是公众人物,是明星。你当然要注意自己的行为。”申诉未果后,李玮锋在泰达一*陪同下返回天津训练。
违规定性
经过众议,纪律委员会认为李玮锋违纪事实确凿,其违纪属运动员在比赛中实施暴力行为。新版《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54条明确规定,“所实施的暴力行为,没有给对方身体造成伤害或健康损害的,将被停赛至少4场,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对李玮锋不利的是,委员们认为李玮锋是在裁判鸣哨后主动冲向对手,并将对手撞倒,此举属故意暴力行为。他们还强调,正是因为李玮锋的行为,才导致双方队员围作一团,造成场面混乱,因此初定给予李玮锋停赛6场的重罚。根据“停一场、罚款5000元”的标准,李玮锋的罚款数额至少3万元。不过受罚场次涵盖预备队联赛。
冲撞日本队长
在2008年2月20日结束的东亚四国赛的一场比赛中,中国国足在重庆奥体中心以0-1不敌日本队,中国队十年来继续不胜日本队,国足也遭遇了四国赛的两连败。
当比赛进行到第83分钟时,球场出现了不和谐的一面。李玮峰在己方后场靠底线附近欲用身体掩护,将球护出底线。日本队长铃木启太却一直在“大头”身后抢球,且动作偏大,情急之中的李玮峰对此十分不满,马上转身一把掐住了铃木启太的脖子。而铃木启太也毫不示弱地立即掐了一下“大头”的脖子,双方继而发生肢体上的冲撞,场面相当火爆。中国队门将宗垒见状,立即将双方拉开,主裁判也赶紧跑了过来,将双方隔开,并向冲突的二人均出示了黄牌。而李玮峰也因此累计黄牌将在四国赛末战与朝鲜队的比赛中停赛。